转载: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考前防疫提醒》
发布时间:2020-07-15

2020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考前防疫提醒



各位考生:

2020年上半年(第76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将于8月1日、2日、8日、9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醒:

1.7月17日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中完成本人“随申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请注册,并于考前14天起每天登录“上海市自学考试报名平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应凭证,考前一天在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场考试均需要提供一张),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考生如实填写《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参加第一周考试的考生,自7月17日起须在沪且不得离沪;仅参加第二周考试的考生,自7月24日起须在沪且不得离沪。如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就医凭证。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以及2020年7月1日后自“中高风险”地区返沪(或有旅行史)的考生,须持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和抗体检测的双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3.考试当日,请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上海“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其他时间须佩戴口罩。

4.考试当日,经测量确定体温≥37.3℃的考生,须持有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双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专业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考场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方案处理。

5.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6.考试期间可能会出现高温天气,请各位考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考生进入考场时,建议多带一件衣服,以便更好适应空调环境下的考场。

7.每场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听从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除考生本人外,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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